(作者:陈坚、黄晓霓 源:紫光阁杂志)
作为崇信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指引下,发动、团结、领导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党的群众路线就是在这一过程中生根发芽,并最终结出胜利的果实。
革命战争环境下群众路线的萌芽、提出与形成
群众路线萌芽和提出,大致是从党建立前后到大革命这一时段。十月革命后不久,中国一批先进知识分子在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过程中,就提出了诸如“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等之类的群众观点。1921年党成立之时,就将“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写入自己的纲领中。接着,党的二大提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群众里面去。”这里明确提出要到群众中去,依靠人民群众,发动群众等观点。1925年党的四大提出,中国劳苦群众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1925年10月中央扩大执委会的决议案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发动群众。”这一系列论述表明,党已经意识到群众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标志着群众路线的萌芽和提出。
作为理论形态的群众路线,形成于土地革命时期。大革命失败后,党迅速召开“八七”会议,制定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这标志着中国革命的中心开始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在建立、巩固和扩大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党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为群众路线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1928年11月,李立三首次使用了“群众路线”一词,但此时“群众路线”一词的含义还不太明确。次年9月,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里,有三处使用“群众路线”概念,但依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在此基础上,毛泽东通过创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和领导群众斗争的实践,对群众路线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思考。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提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要取得群众的拥护,“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在这里,毛泽东提出了群众路线的基本思想,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的初步形成。
群众路线的最终成形和逐步成熟,是在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我们党提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动员和团结全民族共同抵御外敌的入侵。毛泽东说,“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随着抗日战争的深入及党自身的发展,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对群众路线的经验进行了提炼和总结,提出了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这种方法的无限循环,“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从此,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有了清晰明确的表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使党的群众路线具有完备的理论形态,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
群众路线的理论体系更加系统化、完整化,是党在解放战争时期完成的。在抗战胜利前夕,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会上,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分别作了《论联合政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论解放区战场》的报告。这三个报告极其深刻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指出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路线。”并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这里,群众路线有了更加明确的含义,使人们对群众路线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此外,“七大”还把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明确载入党章,确立了群众路线的地位和作用。“七大”以后,群众路线的理论为全党所熟悉,在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各项工作中得到了更加普遍和自觉的运用,从而使其理论体系更加系统化、完整化。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证明,群众路线一经提出并形成,便展现出无穷的力量,发挥出巨大作用,推动着中国革命走向胜利。
执政条件下群众路线的初步探索与曲折前进
新中国成立后,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党的中心工作从革命转为建设;二是党已经从一个革命党转为全国范围执政的党。执政之初,党在胜利面前没有忘记人民群众,继续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优良传统,并开始有意识地探索执政条件下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
丰富和延伸群众路线的内涵。早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就把执政党的地位和人民执政的地位统一起来,从而在理论上指出了我们的政权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权建设上的运用和发展。1956年9月,在党的八大上,毛泽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刘少奇作了政治报告,邓小平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并通过了新党章。这一系列的文件、报告和讲话,充分阐释了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将群众路线的内容概括为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领导人民群众的方法三个方面。同时,把群众观点作为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之一。所有这些,都是对群众路线理论的极大丰富和发展。
运用群众路线工作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1957年2月毛泽东专门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这既是对群众路线理论的发展,又是党自觉地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贯彻群众路线具体实践的一个光辉典范。在此前后,党先后于1951年、1953年、1957年,号召在全党范围进行普遍深入的整风运动,以克服党内新滋长的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以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思想水平,改进全党的作风,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在执政条件下,党运用延安整风运动方式对党进行群众路线教育,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尝试。但是,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干扰,1957年这次整风运动没能达到预期效果。
调查研究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在1959年3月的一封党内通信中,毛泽东指出,凡属大政方针的制定和执行,一定要征求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的意见。1961年党重新提倡调查研究。同年4月毛泽东在给邓小平的信中强调,要走群众路线,向群众请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智慧是从群众中来的,但对群众的意见领导方面要加工,然后回到群众中去考验,在这基础上再加工。”在党的号召下,数以百万计干部下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这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普及和宣传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具有重大意义,推动了党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中的发展。
正确区别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的关系。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在总结执政以来党的群众工作时,对群众路线和群众运动的区别作了正确的分析。他说,“有些同志,把群众运动当作是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好像不搞群众运动就不是群众路线。这种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更错误的是,有些同志,把敲锣打鼓、虚张声势、开一些没有内容的大会、作一些空洞的大报告,看成是群众运动和群众路线。其实,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决不是真正的群众运动,更不是群众路线。这里,刘少奇指出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群众运动并不是群众路线的唯一工作方法,区分了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指出了革命的群众运动和“左”倾思想指导下的“群众运动”的本质不同。
总之,新中国成立后,党已经开始探索执政条件下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工作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果,丰富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与实践。但是,由于“左”的错误思想的长期影响,党的一些方针、政策、指示、办法不是来自群众的创造和立足于群众的自觉,而往往是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情况下制定的,并且往往采取所谓“群众运动”的方式,强制地要求不分时间、地点、条件地加以贯彻执行,导致了诸如“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甚至像“文化大革命”这样严重的错误,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长期以来形成的群众路线的传统,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重大的损失。
改革开放全新时期群众路线的恢复、发展与创新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从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新的实践发展需要进行了精辟的论述,极大地推动了群众路线的恢复与发展。
对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进行科学的概括,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里把群众路线概括为两个方面,为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作出了新的贡献。阐明了对待人民群众要有正确的态度。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必须关心人民疾苦,向人民群众学习,当群众的同志和朋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以权谋私的歪风。警告脱离群众将会使党丧失力量之源。邓小平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在这里,邓小平提醒党员及党的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唯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经历了苏东剧变及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号召全党严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同群众的血肉联系。1990年3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等;同时,《决定》还对群众路线性质、内容及贯彻该路线的原则和方法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首先提出,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获得成功的根本。江泽民在多次讲话中论及此观点,指出:“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一个重大问题是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了这种联系,我们的改革和建设就有了胜利之本,就有了吸取智慧和力量的最深厚源泉,就有了正确决策,减少和防止失误的可靠保证”等。这是新形势下党对人民群众的历史新定位,是对群众观点的新发展。其次提出,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是衡量党的各项工作的唯一标准。江泽民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得对不对,做得好不好,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这也是党在新形势下对群众路线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进入新世纪后,国际国内社会政治环境发生了更为深刻的变化。就国际而言,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并日益普及,前苏联地区颜色革命及阿拉伯之春,对世界政治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就国内而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人民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等等。面对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政治格局,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使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更臻完备。胡锦涛指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胡锦涛进一步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胡锦涛强调指出:“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些重要论述,抓住了群众路线的实质和要害,为搞好群众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南。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号召全党发扬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十八大以来的半年多时间里,从改进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到深化改革,再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无不凸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为民务实清廉”的情怀。
(作者陈坚为中央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黄晓霓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