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长江商报报道)昨日,我省农合“两癌”手术限额付费正式在省肿瘤医院启动试点工作,家住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联合村的吴冰心成为该政策的受益第一人。
去年年底,作为一项重要的医改政策,湖北省公布开展提高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取消“两癌”手术治疗起付线及药品目录限制,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三级医院手术治疗限额为宫颈癌11000元、乳腺癌10000元,其中新农合按照限额70%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虽然与实际发生费用相差较远,但省肿瘤医院作为省级新农合AAA级医院,仍然积极推行此项政策。经过近半年的精心准备,近三周来,共有4名农村乳腺癌患者在该院享受了此项优惠政策,而为了将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省肿瘤医院为每位患者承担了千元以上治疗费用,身患乳腺癌的江夏区郑店街联合村村民吴冰心就是其中之一。
“真是没想到,一万两千块治疗费用,自己只要掏三千块。”猛然大幅度减少的医疗费用让家庭贫困的吴冰心感到分外惊喜。
院长魏少忠介绍,省政府推行的“两癌”手术治疗限额付费试点有利于肿瘤疾病的规范治疗,医院把限额按比例分解到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要求科室缩减费用。但还是超过限额千元以上,对于超支部分,医院与科室以大局为重、再行协商、共同承担。
“若要推广此项政策,相关制度和标准尚需完善。” 魏少忠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试点情况适当提高限额比例,既惠及参合农民,又能兼顾体现医疗服务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