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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妹先后患上乳腺癌 专家:有乳腺癌家族史者需防治

发布时间:2018-08-09 浏览:4271次 来源:湖北省肿瘤医院

    37岁的伍女士是咸宁人,其妹妹因患乳腺癌于2017年在湖北省肿瘤医院治疗,伍女士特意赶到医院照顾妹妹。在院期间,医生建议伍女士也做一个乳腺彩超检查,检查发现伍女士右侧乳房上有一个0.3cm×0.5cm的低回声结节,无血流信号,医生建议她严密观察追踪。2018年5月,伍女士到医院复查,发现肿块有所增大,医院立即给她手术治疗,经活检确诊为乳腺癌。幸运的是,因为发现得早,她的乳腺癌属于早期,治疗效果非常好。

    “伍女士的妹妹患乳腺癌时才29岁,所以她本人患乳腺癌的风险特别高。”医生介绍,乳腺癌有明显的家族聚集性,成年女性如果有一位近亲(如母亲、姐妹等)患乳腺癌,则其本人患病率将增加1.5~3倍;如有两位近亲患乳腺癌,则患病率将增加7倍;同时,近亲发病的年龄越轻,本人患乳腺癌的风险越大。

    医生提醒,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女性是乳腺癌高危人群,要特别做好平时的自检和医学筛查,以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乳腺癌,争取早期治疗:

    1、乳腺自检。建议20岁开始每月进行乳腺自检,可在月经来潮后的第7-14天,观察两侧乳房的形态,并用对侧手指指腹轻压乳房,感受是否有硬块。若发现单个的、质地较硬、活动度不好,且与月经周期无明显关系的硬块,应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此外,如发现有乳头湿疹、溢液、皱缩等,也应引起重视,及时就医。

    2、医学筛查。建议35岁开始每年进行一次乳腺癌筛查,通过B超、X线、MRI或钼靶等手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