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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社会知晓率不高:省肿瘤医院实施首例新农合宫颈癌限额付费手术

发布时间:2013-05-21 浏览:3914次 来源:

    (2013年5月21日荆楚网讯)5月17日下午,家住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严家村严家湾的37岁农妇颜克英在湖北省肿瘤医院接受宫颈癌根治手术治疗,成为我省新农合首例宫颈癌手术治疗限额付费受惠者。患者丈夫严邦辉兴奋地告诉记者:住院之前生怕因病致贫,根本不知道有新农合限额付费这样的优惠政策,医生告知后简直感觉像天上掉下了馅饼,“政府的好政策需要好医院来执行,非常感谢省肿瘤医院及妇瘤科的好医生!”

 

    为颜克英主刀的该院妇瘤科闫福华主任医师介绍说,患者四月份感觉身体不适,在湖南娄底(颜克英娘家)的医院进行了初步诊断,后到湖北省肿瘤医院确诊为宫颈癌Ⅰb2 期,肿瘤很大,不好手术,科室集体讨论决定先实施新辅助化疗,肿瘤明显缩小,手术非常成功。

 

    该院院长魏少忠说,2011年底省卫生厅发布提高新农合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省肿瘤医院积极响应,在省部级医院中率先试点,已经有30多位农村妇女依照政策接受了乳腺癌手术,虽然大部分患者治疗费用超过了限额,但医院还是本着服务人民健康的宗旨,为她们支付了超过的费用。

 

    魏院长强调,目前来看,新农合妇女“两癌”限额付费政策最大的问题就是社会知晓率太低,很多患者都像颜克英夫妇一样,在住院之前根本不知道这样的好政策,所以恳请有关部门和媒体一定加大宣传的力度:凡第一诊断为宫颈癌Ⅰa2 期-Ⅱa 期需要行根治性全子宫切除+腹膜后淋巴结切除术,以及乳腺癌需行改良根治术、保乳术或根治术的参合患者,都可以在明确诊断后到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审批手续,携带《湖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审批表》到省肿瘤医院享受乳腺癌1万元、宫颈癌1。1万(自费仅30%)的限额付费手术治疗优惠政策。

 

    【回顾】:

 

    2011年10月,湖北省出台《开展提高农村宫颈癌、乳腺癌患者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11月30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两癌”手术治疗试行限额付费、限额内农合报销70%、超过限额部分由医院承担的试点工作。部省级医院仅有湖北省肿瘤医院等极少数医院参加试点。

 

    2012年5月18日,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联合村农妇吴冰心成为我省到三级医院享受新农合乳腺癌手术限额付费政策的第一人。该患者共花费1。2万元治疗费,自费仅3千元,超限额部分由湖北省肿瘤医院承担。

 

    2013年5月17日,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严家村农妇颜克英成为我省到三级医院享受新农合宫颈癌手术限额付费政策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