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主持医院党委工作,对医院工作负总责。负责医院班子建设、党建、组织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青妇、统一战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工会(离退休)办公室。
联系行政一党总支。
全面主持医院行政工作,负责医院行政管理、经济运营、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安全、科研教学、信息化建设、医院学(协)会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院长办公室、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外科一党总支。
负责外科系统(含麻醉科、重症医学科)、“323”攻坚癌症防治行动、省癌症中心、省肿瘤研究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社会发展部(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医学装备部、省肿瘤防办、《肿瘤防治研究》编辑部。
联系外科二党总支。
负责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健康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部)、健康管理部、临床营养科、保卫部。
联系离退休党总支。
挂职海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期间不分管医院具体工作。
负责科研教学、放疗系统、内科系统、中西医结合、护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教部、中心实验室(生物样本库)、护理部、物资采购部、招标办、GCP办公室。
联系内科党总支。
负责医院运营管理、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财务部、运营管理部、信息统计中心、后勤保障部。
联系行政二党总支。
负责医疗业务、医技系统、感染控制管理、门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医务部、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门诊办公室、药学部。协管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医技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