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是志愿者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培训是强化志愿者队伍素质的关键,强化素质也是志愿者队伍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志愿者组织建立新志愿者培训(初级培训)、项目专业培训、全员培训制度,使志愿者能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
一、新志愿者培训
(一)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经过最基础的培训。
(二)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①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②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③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
④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二、项目专业培训
(一)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三)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三、志愿者全员培训
(一)全体志愿者每年都要参加一次全员培训。
(二)培训以党办授权各志愿者服务团队为单位。
(三)志愿者全员培训要求在志愿者手册上作记录,未能参加培训的志愿者不能通过年审,未通过年审的志愿者取消年终晋星评定资格。
(四)每年培训后要重新确认所参加的项目,确保项目的时效性。
(五)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要安排补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