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长江商报讯)昨日,记者从省肿瘤医学质量控制工作年会上获悉,我省将出台《湖北省肿瘤医学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我省肿瘤医疗机构建设评价标准,对开展肿瘤诊疗业务实行准入制度。
去年年底,省卫生厅挂靠省肿瘤医院,成立省肿瘤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该中心办公室主任、省肿瘤医院院长魏少忠介绍,我省肿瘤诊疗机构缺乏科学统一的建设标准,医疗水平良莠不齐。“极少数医疗机构,在肿瘤诊疗设备不齐全,治疗手段不完备,缺乏肿瘤专业队伍的前提下,就盲目开展肿瘤诊疗业务。”
魏少忠指出,肿瘤的第一次治疗至关重要。一次不规范的手术或一次设计不合理的放、化疗,虽暂时杀死了部分肿瘤,但导致肿瘤残留,甚至产生拮抗和耐药性,给后期治疗带来很大的困难,最终导致整个治疗的失败,这样的例子在临床上屡见不鲜。
我省即将出台的《湖北省肿瘤医学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将制定我省肿瘤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并按照标准对我省肿瘤诊疗机构进行“年审”,治疗癌症将实行准入制,进一步规范我省肿瘤诊疗行为,保障肿瘤患者得到规范合理科学的治疗,降低我省肿瘤患者的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