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9日武汉晚报讯)家住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的42岁妇女吴冰心,成为我省农合“两癌”手术限额付费政策的第一位受益者,一次乳腺癌手术,她个人只用掏3千元。昨日,吴冰心从省肿瘤医院康复出院。
省肿瘤医院院长魏少忠介绍,去年年底,湖北省开展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要求取消“两癌”手术支付起付线及药品目录限制,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
如果按这项政策,宫颈癌在三级医院的手术限额为11000元,乳腺癌为1万元;新农合按照限额的70%报销,超过限额部分,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比如吴冰心此次手术,一共花费1万2千多元,但她仅需按限额的30%付费,只出3千元,另外7千元由新农合报销;再多出的2千多元,由省肿瘤医院负担。
作为省级新农合AAA级医院,省肿瘤医院从3周前开始推行此项优惠政策。今后,我省农村乳腺癌、及宫颈癌1期到2期之间的患者,均可向当地农合部门申请,批准后即可到定点医院享受手术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