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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进修护士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19-02-15 浏览:5552次 来源:湖北省肿瘤医院

    为了保证来我院进修的护士能顺利完成正常的工作和学习任务, 达到提升专业素质的目的,在思想、业务素质和身体状况等方面有如下基本规定,供有关单位选送时参考:

    1、选送对象必须从事一定时间的临床实践, 大学本科、 大专毕业工作3年,中专毕业工作5年。临床科室需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正式注册护士。

    2、选送对象应思想作风正派, 服务态度、 医德医风良好, 工作责任心强。

    3、近期犯有医德医风错误或医疗事故及有纠纷者,不宜选送。

    4、选送对象应自觉遵守我院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平时自由散漫,工作马马虎虎者不得选送。

    5、选送对象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八小时正常工作和学习任务。体虚弱、有慢性疾病以及妊娠者不宜选送。

    6、选送对象应妥善安排好单位的工作和家庭生活,保证如期完成进修任务,中途不得请假或休学,有困难者不宜选送。

    7、我院接收专科进修的时间3个月一期,每期进修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