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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延伸到科室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3945次 来源:湖北省肿瘤医院

11月1日,我院正式在全院试行《省肿瘤医院科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延伸到全院各科室。

据悉,《办法》由医院党委制定纪委印发,旨在进一步规范医院各科室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廉政建设,提高科室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全院“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促进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

《办法》明确规定了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具体范围,主要包括18项内容,比如,科室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科室大型设备(耗材、药品)采购事项,科室人才培养计划制定,科室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科室评优评先推荐,科室重点项目的申报、科室青年骨干的选拔推荐,科室大额(集体)资金预算及支出,等等。

《办法》对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和决策形式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科室要对决策项目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及充分的酝酿,加强科务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全面考虑决策事项的必要性、预期效益、潜在风险等;会议表决时,与会成员应逐个对决策项目进行表决并说明理由,科务会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表决才有效。

《办法》要求,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实行备案制管理,形成“科室→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层层备案的模式,由党办将总支提交的备案表与医院“三重一大”讨论事项登记表进行对照,凡是没有经过科室集体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不得上党委会或办公会讨论,充分发挥科务会和各支部履职监督责任,前移风险防范关口。

同时,《办法》还制定了三级监管模式(党委三级党总支二级党支部一级科室)和多维度综合考核模式,通过党委督导、纪检抽查、党办巡查、支部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科室和支部之间的经验交流,在互相考核的基础上共享制度红利,确保制度落地。